1. 租用期間,本人將承諾遵守日本《道路交通法》及以下事項,保證於租用期內完好地歸還車輛。
2. 本人承諾對上述車輛於租用期內承擔責任,例如車輛未能在指定時間前歸還,則本人有責任對延長期間引起的任何麻煩或損害作出賠償外,更可能被追收違約金。
3. 本人明白延期還車將以「延期還車追加小時」方式計算,不足1小時也須作1小時收費,車輛「延期還車追加小時」價格列印於租車明細書內。
4. 本人同意貴公司有權無須理由及補償下單方面終止合約,對此本人有責任聽從指示馬上歸還車輛。
5. 本人保證不會將上述車輛租借於第三方使用。
6. 對於上述車輛在租用期內發生的任何人身事故,財物損失,自殘或車輛損毁(劃傷,嚴重污垢等),本人將承擔一切責任。
7. 當事故發生後,如在已經購買免責保險的情況下,本人有責任馬上通知貴公司及報警,及後恊助處理與保險索賠的相關文件。本人亦明白可能要承擔: 1超出的賠償金額部分 2免責條款 3保險未涵蓋的部分等。
8. 本人必須按照《道路交通法》和其他與交通相關的法律法規使用上述車輛。承擔所有責任。
9. 本人除支付車租外,還有責任支付上述車輛使用期間的全部燃料費用及高速費用。
10. 本人明白有責任保管好車匙,假若遺失車匙後,需向貴公司補償損失每條80,000日圓。
11. 本人明白當違反日本交通規則後被罰款,必須馬上前往警局或郵局繳清罰款。及在還車時出示罰款告票及收據,本人亦知悉如未能繳清罰款則需要向本公司提交罰款告票及收取每單連行政費用共二萬元日元。